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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

北京大學2014年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港澳台)

2014年北京大學從港、澳、台人士中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實行以考察綜合素質能力為基礎的申請考核辦法。現將具體規定公佈如下:
一、招生學科、專業
北京大學是一所包括文、理、醫、工眾多學科的綜合性大學,目前擁有221個博士授予專業和247個碩士授予專業,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和指導教師情況見《北京大學從香港、澳門、臺灣人士中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1、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2、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2-3年,博士生為4年。學士學位獲得者申請直接攻讀理工科博士學位或碩博連讀的,基本學習年限為5年。學習年限可適當延長,但碩士生最多不超過5年,博士生最多不超過8年。延長期間,學生食宿自理,學校只負責組織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
三、申請資格
1.香港、澳門、臺灣永久居民;
2.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
3.身體健康,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學位和學術水準以及語言能力達到一定的要求。
四、申請的程式(申請步驟見附件)
1.申請人可在2013年9月20日至2014年2月15日登錄北京大學接收港、澳、台人士申請攻讀研究生報名網站,提出入學申請。申請表需網上填寫,網址及具體申請辦法屆時在北京大學研究生網站上通知;
2.申請人網上提出申請、成功上傳照片後,需列印出申請表、填寫人工填寫部分、申請者簽字。申請表和其它材料一同寄送;
3.申請材料接收位址:北京市海澱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XXXX學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務辦公室收。郵遞區號:100871;
4.接受申請材料截止時間:2014年2月21日
5.申請材料包括:
申請表;
有效身份證件的影本;
學位證書的影本;
畢業院校正式成績單的原件或公證件;
外語水準證明;
兩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當職位人員)的推薦信;
個人陳述(含研究計畫),碩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寫;
發表的學術文章目錄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證明檔(如有請提供);
申請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申請費用
根據國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和北京大學的規定數額,申請碩士、博士須在網上支付申請費。
申請費請根據港澳臺學生入學線上申請系統的提示進行網上支付,申請費數額和祖國內地同學一致,詳見線上申請系統的通知。支付系統只接受人民幣,不接受其他幣種,申請費用不予退還。
六、院系初審
由學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員會組織招生專業導師組,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對申請者的來源學校、專業、學術水準、品德及其在申請專業領域內的發展潛力進行審核,選拔出參加院系複審的申請人。
七、院系複審
1.複審時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或公證件。
2.複審由招生學院(系、所、中心)組織專業導師組對參加院系複審者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形式由招生院系確定。
3. 2014年3月20日前發出院系複審通知書。
4.院系複審時間一般在2014年4月上旬。考核地點由招生學院(系、所、中心)安排。
八、招生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九、學費與獎學金
1. 博士生:
博士生按照國家標準繳納學費;
②分等級設置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並實行動態評審。
③已獲博士學位後再次攻讀博士學位的人員須繳納學費;
④經特別說明的博士生招生專案按其簡章規定繳納學費,不設學業獎學金。
2.碩士生:
碩士研究生按照國家標準繳納學費;
分等級設置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並實行動態評審。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再次攻讀碩士學位的人員須繳納學費;
④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須按其招生簡章規定繳納學費,一般不設獎學金。
3、有關獎助學金的具體規定參見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獎助辦公室網頁(網址:http://grs.pku.edu.cn/jzgz/dtxx1/)。
十、錄取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報名資料、審核結果、導師意見等,最終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4年6月下旬發出。
十一、入學
新生於2014年9月初報到入學。具體時間見“入學通知書”的規定。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複查,體檢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住宿
按學校規定,與祖國內地同專業同學統一住宿標準和收取住宿費標準。
十三、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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