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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沒有捷徑,每一天都能吸取新知」。

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產品「搶頭香」好不好


產品搶先上市,是不是就能搶得市場先機呢?

相信很多公司及高層主管,對於「搶頭香」這件事肯定是念茲在茲,原因就在於:「搶頭香」除了可以鞏固其在業界的領導地位(如:技術領先)之外,媒體的免費宣傳報導對於公司形象更有加乘效應(如:透過公關報導省下可觀的行銷預算)。

為了迎戰Apple新一帶平板「iPad Air」,NOKIA、Samsung、LG…等品牌大廠紛紛搶先Apple一步發表新機種,其中,NOKIA更是「提早」16小時在阿布達比舉行的全球大會展示首款平板電腦(Lumia 2520),NOKIA行銷副總裁表示:「我們看到目前平板電腦大部份都是在白天和晚上使用,在一天中可能還是會用筆電或桌上型電腦,我們希望這款品牌能讓大家全天使用。」

NOKIA Lumia 2520 將配備採用Qualcomm Snapdragon 800處理器、2GB記憶體與32GB儲存容量  、10.1吋1080P解析度規格設計,表面將以Gorilla Glass 2作為防刮保護,在電力設計部分也支援1小時快充80%電量設計,另外也推出Nokia Power Keyboard鍵盤保護蓋配件,將可對應實體鍵盤輸入操作,並且額外提供觸控板與兩組USB 2.0連接孔,而鍵盤保護蓋本身也將提供額外電力。售價為 499 美元(與iPad Air 16G 相同)。

筆者以為,該款平板的應用似乎仍然脫離不了所謂「變形」的概念,更直白一點說,與採用Windows RT 8.1作業系統的其他品牌平板究竟有何特點?讓消費者非買不可?過去華碩「變形金剛」的定位不就是結合筆電與平板使用時機的產品嗎?何以NOKIA行銷副總裁再度「沿用」此理由呢?是因為「變形金剛」熱賣,因此不得不推出「類似」機種來應對?亦或是該產品有其它「獨特」的價值,讓消費者願意從口袋掏錢出來買?如果真有「獨特」的價值,何以在行銷宣傳上,並未見到該特色被張顯出來呢?

產品經理需要思考的是:在競爭對手環伺的戰場中,想要脫穎而出,殺出紅海,唯有針對特定族群的顧客提出具有價值的產品,方能吸引這群人的目光;如果是針對普羅大眾,那麼低價式的破壞式創新將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反之,若僅僅因為要「搶頭香」,就將所謂的「新產品」推入市場,在此,筆者不想恣意評論,各位可以試著問問你(妳)自己:「NOKIA 與 Apple的新款iPad售價相同,你(妳)會買哪一款呢?」。答案應該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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